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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内部各办公区域和住宅区域,必须依据国家消防法规配备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应自觉保护好安装和配备的各种消防设施。切实做好消防工作,增强职工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严防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二、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发现消防通道被占用,消火栓、灭火器、水带、水枪、自动灭火装置被损坏、盗窃的,灭火器有效期已过的,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保卫机构要督促整改,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管道内有水和水压充足,确保消火栓阀门开关、水带、水枪、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设施完好无损,确保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三、设有消防设施管网系统监控室的,值班人员要严格操作规程,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复,确保整个系统运行正常。
四、不得在办公区域和住宅区域内违规安装、使用电器和煤气,严禁私存易燃、易爆物品,值班人员在巡查中一旦发现,必须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保卫机构应责令和督促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的隐患。
五、在办公区域和住宅区域内如有修建或装修房屋的,要教育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不得乱堆乱放,不得随地乱丢烟头,防止在修建房屋或装修房屋期间因用火用电不慎引起火灾事故。
六、重点要害部位必须严禁吸烟,门卫值班室、值班人员住宿的寝室内不得随地乱丢烟头,防止室内发生火灾事故。
七、每年应开展一至二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宣传教育或消防技能培训,使职工和住户切实做到“三懂”(懂得火灾的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会报警,火警电话119,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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