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4日14时许,在我院斑竹湾校区小卖部外发生一起治安案件。
食堂聘用人员董某某的妹妹开车经过小卖部时,将水溅到步行经过的校外人员敖某身上,引起双方发生口角。后敖某及其朋友袁某与董某某等人发生抓扯,导致双方均有受伤。行政楼保安及时到场调解制止,并报警,泊水街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理,双方各自承担医药费近千元,并由敖某及其朋友袁某另补偿董某某眼部伤害费500元。
为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保卫处要求校园内报有经营者补充签订《承诺书》,切实加强所属员工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意识。(保卫处供稿 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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