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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职教集团 来源:网络 时间:2016/5/6 点击:16368

川教 〔2016〕 32 号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要求,现就深化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教学标准体系,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思想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四川“两个跨越”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加强专业课程衔接,创新培养模式,拓宽成长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长搭建“立交桥”。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服务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专业结构,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对接。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教学做并行,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坚持国际合作、开放创新。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职业院校在教学标准开发、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引入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经验,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

1.坚持德育为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德育课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确保教学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和考核“五落实”。将德育、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教学、实习和社会服务等环节,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等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总结推广“9+3”德育工作经验,深入开展体验教育、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广泛开展“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校园”、“五项教育”等多样化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和文化育人,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2.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为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职业生涯更好发展奠定基础。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高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相关教学文件要求,规范公共基础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3.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开设经典诵读、中华礼仪、传统技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并拓宽选修课覆盖面。

4.加强职业精神培育。重视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崇尚劳动、爱岗敬业、创新务实等职业精神,充分利用实习实训等环节,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法纪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入挖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把优秀企业文化融入学校,将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实现自我、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增强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

(二)结合产业发展,科学布局专业

1.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各地要紧密对接国家和四川经济发展战略,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就业需求、城镇化进程和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统筹规划区域内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努力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要围绕我省成都、川南、川东北、攀西和川西北5大经济区,以及地方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建立区域间、院校间互动协调、错位发展的专业发展新格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专业设置预警信息,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特色专业。

2.引导职业院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职业院校要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定位,紧贴市场、产业、职业设置专业,参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要注重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服务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要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及我省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既要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又要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各职教研究机构要建立由院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照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岗位相对接的原则,加强专业布局及设置研究,帮助职业院校动态调整专业设置。

3.加强我省产业发展需要的示范专业建设。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各职业院校要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页岩气、节能环保装备、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新能源汽车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健康养老服务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以及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相关专业建设。要深化专业课程改革,突出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适应需求、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尤其是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面成效显著的省级示范专业点,带动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推进衔接融通,强化系统培养

1.积极稳妥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要在坚持中高职各自办学定位的基础上,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要适应行业产业特征和人才需求,研究行业企业技术等级、产业价值链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科学确定适合衔接培养的专业,重点设置培养要求年龄小、培养周期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要研究确定开展衔接培养的学校资质和学生入学要求,以国家级、省级示范(骨干、重点)院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高等职业院校为主,开展衔接培养试点。

2.完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要适应中高职衔接培养需求,组织开发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材及教学资源,基本形成衔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课程体系。注重中高职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上的衔接。合理确定各阶段课程内容的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要求,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鼓励开发中高职衔接教材和教学资源。

3.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通道。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促进工作实践、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互通互转。支持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职接受继续教育,根据职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度。职业院校要根据学生以往学习情况、职业资格等级以及工作经历和业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制、菜单式、模块化、开放型”教学。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1.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创新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等,切实增强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以产业或专业(群)为纽带,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稳步推进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各职业院校要建立学校、行业组织、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董事会(理事会),发挥其在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作用。

2.强化行业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完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体系,创新机制,提升行业指导能力,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完善购买服务的标准和制度。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部门、行业协会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行业人才评价标准。各职业院校要积极吸收行业专家进入学术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机构,在专业设置评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主动接受行业指导。

3.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国家发布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专业仪器设备装备标准,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职业范围、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接续专业、课程设置和要求、教学安排和实施、教学评价、实训实习环境、师资配备等内容。各职业院校应对接行业企业需求,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典型工作项目或案例为载体,按照专业方向及工作任务的逻辑关系和生产、工艺的演进规律,开发模块化专业课程结构体系。鼓励职业院校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

(五)深化课程改革,紧贴生产实际

1.深化课程改革。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设现代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联动开发课程机制,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

2.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各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都要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要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要积极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要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推进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要加大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3.加强教材管理和建设。加快完善教材开发、遴选、更新和评价机制,加强教材编写和审定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我省教材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健全区域特色教材开发和选用制度,鼓励开发适用性强的校本教材。要把教材选用纳入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质量管理等指标体系。各地要完整转发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不得删减或增加。各职业院校应严格在《书目》中选用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优先在《书目》中选用专业课教材。

4.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行动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探索搭建校企互动信息化教学平台,采集企业生产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整合传送到学校课堂,丰富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增强专业实践教学效果。

(六)推进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管理

1.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各地、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学文件,适应生源、学制和培养模式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完善教学管理机制。要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加强教学督导。要健全教学工作责任制,职业院校的院校长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和完善教学巡查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要推动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促进学校管理现代化。

2.完善质量评价制度。建立适应行业发展要求和学生持续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创业能力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作为衡量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根据教育部部署,开展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工作,切实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和水平;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职业教育质量的统筹监管,编制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建立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的教育教学质量多方评价新机制,开展院校发展和办学水平、人才培养水平等评估,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七)推进能力建设,完善保障机制

1.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健全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职学校协同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建设一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积极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课教师比例。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培养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重视公共基础课、实习实训、职业指导教师和兼职教师培训。各地要制订职教师资培养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项目。推动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出台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和实习(训)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办法,放宽高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条件。

2.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中职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强化整体设计,健全运行机制,提升应用能力。各地、各职业院校要组织开发一批优质专业教学资源库、网络课程、模拟仿真实训软件和生产实际教学案例等。广泛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培训,组织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促进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示范学校和仿真实训示范基地建设。

3.提高实习实训装备水平。建立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教育部发布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制订职业院校实施方案,到2020年实现基本达标。各地要推进本地区学校实训装备的合理配置和衔接共享,分专业(群)建设公共实训中心,推进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和吸引企业通过提供设备和技术、投资入股等方式,与职业院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争取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生产车间、实验室、研发中心等资源,作为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4.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省、市两级要尽快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国家示范(骨干)职业院校要建立专门的教研机构,强化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要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一批专项课题,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教学研究。要积极组织地方教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竞赛及研讨活动。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广应用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落实工作职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强化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本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开发、教学制度、师资配备、设施条件等各方面。各职业院校要落实主要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任务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扎实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机制,要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跟踪问效等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对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取得实效。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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