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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社科联、学院科协学(协)会管理工作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27

        5月23日,学院社科联、学院科协召开联席工作暨学(协)会管理工作会。参加会议的有学院社科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学院科协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学院社科联、科协下属的18个学(协)会会(理事)长、秘书长,以及科研处全体人员。会议由学院社科联、学院科协秘书长叶长安主持。

        科研处刘忠处长首先介绍了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前期,科研处到市科协、市社科联等部门进行了工作汇报,并对学(协)会管理进行了调研,学院社科联、学院科协参照市级部门管理文件,制定《乐职院社科联、科协关于学会管理的暂行规定》,加强对学院学(协)会的管理,促进学院社科联、学院科协活动开展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社科联主席、学院科协理事长陈元进肯定了学院社科联、学院科协下属18个学(协)会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并对下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学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章程》,健全组织机构;二是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好学(协)会学术交流、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等活动;三是学(协)会工作要经常化,年初要有计划,年中要有活动,年终要有总结;四是学院社科联、学院科协要加强对18个学(协)会的管理,年终要对学(协)会进行考评,优秀的予以表彰,并且在经费支持上进行适当倾斜;五是开展科学研究要贯彻“双百方针”,同时要遵守相关纪律,并处理好学院学(协)会与市级学(协)会的关系。

        会上,18个学(协)会会长分别就本学(协)会活动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打算和工作重点进行了说明。学院社科联、学院科协秘书长叶长安就具体工作提出四点贯彻意见。一是学(协)会日常管理由科研干事万浩川负责;二是学(协)会《章程》修改、组织机构、人员调整要报学院社科联、学院科协秘书处备案;三是学(协)会开展活动,事前要有详细计划,并对经费使用进行预算,事后要及时报账并不得超支;四是要加强宣传,学(协)会开展活动,事后要形成文字、图片等资料,报学院社科联、学院科协秘书处,在学院校园网、省市社科联、市科协进行宣传。

 

 

科研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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