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下午,学院发展规划处、组织部、宣传部、监审处、人事处、工会等部门在行政楼424会议室开展了学习宪法及遵守宪法宣誓活动。
面对国旗,所有参会人员右手握拳高举过肩,庄严宣读誓言:“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
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学习了《乐山市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并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学院依法治校工作,在全院开展宪法的宣传学习。
通过宣传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做到遵法守法,维护宪法权威,切实履行承诺。同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法治教育,提高教师法治意识和底线意识。
发展规划处 供稿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