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明确进入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安全事故,根据《乐山职业技术校内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乐职院教通【2022】7号)及相关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从事工作内容或所在岗位职责涉及实验室使用及管理的一切人员,包括所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学生及其它工勤人员等。
二、安全准入原则
(一)实验实训室负责人
1.接受有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熟悉国家相应政策、法规、技术规范;
2.熟悉本部门实验室相关人员、环境、工作内容和相应的安全管理要求:
3.熟悉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上报程序;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二)实验实训室各教研组负责人
1.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实验室工作经历;
2.接受有关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
3.掌握本教研室所有实验室相关人员、环境、仪器设备、工作内容等情况;
4.掌握意外事件和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5.有解决相关安全技术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三)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
1.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
2.掌握所管理实验实训室的相关标准规范、了解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3.按要求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掌握相关技术规范,掌握所负责实验室安全情况;
4.清楚所管理实验实训室的安全风险,掌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上报程序。
(四)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1.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
2.熟练掌握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3.清晰掌握所指导实验实训项目的安全隐患,掌握相关应急处理措施及上报程序。
(五)实验实训学生
1. 实验实训学生必须经过相关专业教育,并在实训指导教师的带领下方可进入实验实训室;
2. 实验实训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考试不合格可再次培训后进行补考,直至合格;
3. 实验实训学生必须穿工作服、安全鞋等,满足对应实训场所的安全要求和规范。
三、安全准入制度
1.所有进入实训室人员必须满足上述准入原则;
2.进入实验实训的老师需在实验室安全承诺书上签字;
3.各实验室的钥匙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管理,如该实验室其它工作人员需配制钥匙,需征得实验室教研组负责人同意并有登记,保管钥匙的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应及时交实验室教研组负责人;
4.因工作原因需进入实验室的其他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前需进行必要的安全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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