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第七届先进工作者”
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扬乐山市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乐劳评办〔2019〕1号)和《乐山市教育局关于推荐乐山市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的通知》(〔2019〕-56(发))的相关要求,经学院各党总支、系(部)民主推荐、推荐考评小组评议、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讨论通过,现拟推荐新能源工程系杨岍同志作为乐山市第七届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3月26日-3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监察审计处和人事处反映。
监审处电话:0833-2273012
人事处电话:0833-2272644
附件:
杨岍同志简要事迹材料
人事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