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四川省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总支、奥校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乐劳评办〔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学院拟向上级评选组织推荐四川省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名。请各总支、奥校支部认真学习传达《通知》精神,广泛宣传省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条件、原则、方式和程序,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院范围内推荐1-2名候选人,同时提交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表(相关要求见附件)。请于3月16日12:00前将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盖章版可后补)报人事处周书来老师处。
附件:1.
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2.
《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