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年度终了后3各月内应到税务机关办理单独纳税。2017年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今年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入了金税系统的征信系统。目前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有两种方式:
一、通过个税系统打印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前往纳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一)
二、通过下载天府e税APP进行申报(天府e税APP使用方法见附件二)初始密码:Lsds1234
有问题请联系学院计财处王卫(15378127332)软件方面问题也可联系个税软件维护人员13698381105,税收政策方面问题可联系管理四科管理人员电话0833-2449305杨建军或0833-2156030余洋
附件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格(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附件二:天府e税APP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