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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届毕业生参加课程重修(补考)的通知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3-04-27

各系(部):

为了使2013、2014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不合格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达到毕业条件。学院决定在学生毕业或实习前组织课程重修(补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课程(补考)学生对象

(一)2013届毕业生学业成绩不合格者;

(二)2014届毕业生学业成绩不合格者。

二、告知流程

由各系(部)教务办负责打印2013、2014届毕业生学业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并转所在系学管办,由学管办分发相关班级辅导员,并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

三、报名方式

(一)实行学分制学生课程重修报名

2013届毕业生须填写《77779193永利官网实习学生重修课程申请表》、2014届毕业生须填《77779193永利官网学生重修课程申请表》,以下简称“重修课程申请表”,于4月30日前将“重修课程申请表”和重修费用交所在系学籍管理老师处,学籍管理老师负责将重修费用交学院计财处,计财处开具发票。

(二)中专、高中专等非学分制学生课程补考,无需交纳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课程补考。

四、课程重修或补考日期安排,如表1所示:

表1课程重修或补考考核日期安排表

日期

项目

5月11-12日

2014届毕业生第一次重修(补考)

2013届毕业生第一次重修(补考)

7月1日

2013届毕业生第二次重修(补考)

五、系(部)课程重修(补考)工作安排

(一)课程考核审批流程

依据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标准,由课程负责人拟定课程重修(补考)考核方式,经系(部)主任审核,课程重修(补考)安排表于5月4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二)课程免考认定处理

1.对于已取得相应证书者

凡获得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英语、计算机、普通话及职业资格证书者,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可申请转免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制学生需完清重修费用,成绩以60分计。

2.对于顶岗实习合格者

凭顶岗实习手册及实习单位合格鉴定表复印件可申请免试相关课程,学分制学生需完清重修费用,成绩以60分计。

3.第一次重修成绩出来后,各系(部)于5月30日前完成网上成绩上载。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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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明电话:0833-227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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