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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全院期末考试主要集中在2013年1月3日晚上—1月7日进行。为了保证学院本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前教育
(一)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
1.要求学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2.考试时一定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包含校牌、校卡、出入证)。
(二)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培训
1.强调监考教师认真执行学院教师监考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等)
二、考试期间巡视工作安排
(一)巡视时间
1.全院期末考试安排
2012年12月28日19:30-20:30;
2013年1月3日晚—1月7日。
2.护理系11级、12级对口高职
2013年1月9日—1月11日;
2013年1月12日-1月15日。
3.药学系药剂12级定向培养班
2013年1月12日。
(二)院级巡视组
由学院书记、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督导处、教务处、监察审计处、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各系(部)主任或书记等组成,进行交叉巡考。
(三)巡视地点
护理系、药学系、机电工程系、新能源工程系、旅游系、财经管理系、基础公共课程部。
(四)巡视工作
1、巡视员必须按时(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签到(各系教务办公室)。
2、巡视员要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管理的制度、规定,认真进行巡查并作好巡视记录。
3、对于各类考试违规行为,要及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报考试办公室(各系教务办公室)。
(五)具体巡考安排如下
表1:全院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表2:护理系对口高职和药学系定向培养班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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