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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2-09-21

各系、部:

四川省教育厅9月19日就切实加强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安全工作下发了紧急通知(川教函〔2012〕60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学习。组织各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工厂等管理人员及实训指导教师认真学习《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修改完善各实训(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管理和实践教学规。

二、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各实训(验)室管理员及实训指导教师职责,做好实训(验)室管理工作,注意设备和危险品的安全使用。

三、加强教育。各实践教学任课教师务必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操作规范,使学生树立安全意识。 四、做好防范。安全是“一把手”工程,请各系部负责人带队认真检查各实训(验)室,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电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请各系部遵照执行,在9月28日之前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上交教务处(交黄弘轲),学院将在下周进行全院检查。

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2〕606号)

教务处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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