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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实践教学环节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为保证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安全,现就切实加强我院实践教学环节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责任管理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和 “以人为本、预防在先”的管理理念,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要以预防为主,按照《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做到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强化问责制。
二、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各系(部)要在2011年4月29日以前开展一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针对教学实训(验)室、实训中心及实习基地安全工作现状,严格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重点检查各种安全制度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的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并在2011年5月4日以前将检查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学院教务处。
各系(部)对排查、清理出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要立即进行整改,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2011年5月20日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学院教务处。
三、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各系(部)要依托相关课程、专题讲座、宣传专栏等多种渠道,在2011年5月30日以前在全体师生中开展一次以“实验安全、实习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传授必要的安全知识,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狠抓制度落实
各系(部)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和四川省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归纳梳理相关要求,结合系(部)教学实验室、实训中心、实习基地及实习管理各个环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实化,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各系(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实习操作规范要求的落实与执行强度,在2011年5月10日以前形成系(部)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安全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要加强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药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特种实验设备使用管理的检查与监管;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同时,有力保障教师和学生实验实习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
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以近期省内高校事故为镜鉴,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制度,狠抓制度落实,把确保师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教务处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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