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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新生电子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0-09-02

为了统筹资源,提高效率,根据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工部协商意见,2010级学生学籍信息、招生录取信息、奖贷助勤信息采集工作统一安排进行,各相关处室不再另行安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1、2010级新生电子信息采集内容为学籍信息、招生录取信息、奖贷助勤信息和电子摄像。其中学籍信息采集内容由教务处负责,招生录取信息由招办负责、奖贷助勤信息和电子摄像由学工部负责。

2、信息采集工作网络数据库及其填写说明由教务处负责制作,上网机房和操作培训由各系教务办负责;学生上网和电子摄像组织由各系学管办负责。

3、补录学生电子信息采集工作另行安排。

二、工作步骤:

(一)电子信息采集:

1、各相关处室将需要采集的信息内容于9月2日提供给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制作网络数据库和填写说明。完成时间9月5日以前。

2、各系学管办与教务办联合制定本系电子信息采集时间安排。各系具体时间安排于9月8日前交学工部备案。要求护理系在9月18日以前完成,其他系部在9月13日前完成。

3、各系按照时间安排表组织学生到机房上网输入信息。其中学生组织由各系学管办负责,机房和上网培训由各系教务办负责。

4、各系教务办打印书面学生电子信息采集表,、各系学管办组织学生核对、修改并签字确认。

5、各系教务办负责修改完善学生电子信息,再次打印书面学生电子信息采集表,各系学管办再次组织学生核对并签字最终确认

6、教务处负责将修改完善后的学生电子信息导入学院学籍管理系统。

(二)电子摄像

1、制定电子摄像安排,学工部牵头落实(具体日程安排另行下发)。

2、各系学管办组织学生完成电子摄像。9月18日以前完成。

3、组织进行电子照片的资料确认和照片印制、发放工作,学工部牵头落实。

4、将电子照片导入学籍管理数据库,教务处负责。9月30日以前完成。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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