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科研院所、附属医院、奥校:
根据乐山市社科联《关于做好乐山市社科规划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3月31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学院2012-2018年在乐山市社科联立项,但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撤销的课题负责人从今年起,3年内暂缓作为负责人申报各级各类课题。2019年乐山市社科联立项项目,课题组务必在5月26日前把结题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核心研究成果简介(Word版,3000字)交科技处319室,未按时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作撤销课题处理,课题负责人3年内暂缓作为负责人申报各级各类课题。
对于撤销的课题,未使用的经费不再使用。撤销的课题,不能作为职称申报支撑材料申报职称。
附件:1.乐山市社科联2019年立项未结题课题信息一览表
2.乐山市社科联2012-2018年立项未结题课题信息一览表
科技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