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工新闻 / 正文
发布日期:2018-06-01 浏览量:
各系(部)、各教学班级:
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相关规定及学院评审办法,对我院2017-2018学年度助学金受助对象因退学、休学、受到处分后从次月起取消助学金;取消受助指标由2017-2018学年进入贫困生数据库的学生进行替换。
一、对象范围:
具有我院全日制大专学籍且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各年级大学生,涵盖普通大专一、二、三年级和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已通过民主评议和困难认定,且学生贫困信息纳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三、资助标准:
取消助学金受助对象未发放资金。
四、评定程序:
学生申请—班级辅导员推荐—系资助评审小组初审—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评审—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院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学院上报推荐—省教育厅备案。
五、具体操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5月30日-6月4日
(二)系资助评审小组评议:6月4日
(三)系部公示:6月5日-6月7日
(四)院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6月8日
(五)院公示:6月8日-6月14日
(六)院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审批上报:6月15日
六、上报推荐材料:
(一)学生申请资料:(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贫困认定资料。
(二)系(部)推荐资料:(1)推荐请示文件、汇总表、受助学生名册(系行政章用印);(2)公示资料及照片(A4打印,系部用印)。
附件:(见学工部网站和QQ群)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7-2018学年)
2. 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
77779193永利官网学生工作部
2018年5月29日
上一条:77779193永利官网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对象变更的管理办法
下一条:关于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