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接受和维护系(部)党总支和系(部)工会的领导,每学期至少向系(部)党总支和系(部)工会汇报一次工作。
二、及时传达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密切配合系(部)党政领导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发挥好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与行政领导密切配合、维护行政统一指挥,争取行政的积极支持,并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
五、配合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师德建设,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六、积极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七、组织教职工参加院、系工会布置的各类活动。
八、积极配合党总支做好各项评优活动。
九、做好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