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工会是学院工会的分工会,是系(部)工会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学院工会和系(部)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系(部)工会的日常工作,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学院工会的决定。
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通过教代会等形式,参加学院和系(部)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
三、搞好系(部)工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小组,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四、协助系(部)党政部门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优势,对教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五、围绕系(部)的中心工作、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系(部)的稳定、建设和发展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
六、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团结群众,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树立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倾听教职工的心声,关心教职工的疾苦,集中教职工的智慧,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排忧解难。
七、组织系(部)职工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推动系(部)精神文明建设。
八、发挥女职工的作用,做好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了解并反映她们的意愿、呼声和要求,帮助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
九、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十、坚持财务制度,严格财务手续,管好、用好系(部)工会经费。
十一、完成学院工会和系(部)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