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袁民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三年攻坚计划的决定》和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为我市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市委、市政府决定全市各级各部门联动,打好2008—2010年三年职教攻坚战。26日,记者就我市职教攻坚的目标、步骤、规划等采访了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
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发展的地方职业教育新体系。在高等职业教育中,有地方性高等职业教育机构2所,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0.8万人,加上市境内省属高职院校,办学总规模1.8万余人。在中等职业教育中,有中等职业学校39所,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达到5.6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50.3%。其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2所,在校生2.4万人,占中职总规模的43%。除中、高等学历教育外,我市还形成了存量丰富的职业培训资源,包括行业企业培训中心40余个,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7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00余所。
将职教摆到全市发展的战略位置
据了解,根据市政府安排,2008-2010年,全市职业教育将紧紧围绕建设四川工业强市、四川文化强市和国际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中职、高职并举,内涵和外延发展并重,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加快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坚持突出质量主题,深化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决落实发展保障,狠抓基础能力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发展,全面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在实施职教攻坚过程中,将采取市县分级管理、统筹协调原则。建立市县分级管理、政府统筹、部门配合、院校主动推进的攻坚管理体制。并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办学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
特别强调的是把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明确各地攻坚重点,指导各类职业教育机构按照服务定位和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落实攻坚目标。按照我市“一主导、四推进、五加强”的经济跨越发展总体思路,重点围绕壮大地方电子材料、盐磷化工、冶金建材、清洁能源和农产品加工五大产业集群,以及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要,开发地方特色专业,加快紧缺性技能人才培养,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的需要。
让职教成为教育发展的中流砥柱
根据规划,未三年内,我市将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到2010年,确保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规模不低于19000人,力争在校生总规模达到6万人,其中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达到45%以上;确保以中等职业教育为增量,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职普招生比达到并保持5.2:4.8。
在此基础上,着力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大力支持市境内各高等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77779193永利官网主校园建设工程,促使其人才培养工作达到全省地方性高职院校的一流水平。
继续广泛开展城乡职业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确保每年10万人次;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每年50万人次;实施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每年10万人次。通过培训使城乡劳动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达到8万人次以上,获得职业培训证书的达到30万人次以上。
配套加强职教基础能力建设。到2010年,全市中职学校生均校园、校舍、师资、设备等基本条件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高职院校基本达到国家有关规定;重点建设好3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 5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 9个办学规模和条件基本达到省级重点中职学校标准的县级职教中心, 10个基本条件达到省级重点专业标准的实训基地,以及一批市级重点中职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好1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探索组建6个行业性、区域性职教集团。
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民办职业院校新建扩建用地及建设行政性收费,按公办职业学校相同的政策予以优惠。大力支持引导现有民办职业学校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扩大招生规模,提升自主发展的能力。要提供土地和多方面的政策支持,重点将民办乐山市计算机学校建设成一所办学规模达到8000人以上,办学条件达到国家级重点标准的龙头骨干型中职学校。
此外,将实施《职业院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在全市职业院校实施“百名‘双高’教师” 和“千名双师型教师”配置计划,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质量评价监控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
为职教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
未来三年,将是职教加大投入的三年。市政府指出,以增加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多渠道筹措和保证职教攻坚经费,全市3年筹措职教攻坚经费3.5亿元,其中市财政预算内设立一定的攻坚专项经费。此外,县(市、区)财政部门也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设立攻坚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认真执行省政府制订的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依法督促学校举办者按标准落实。积极建立政府购买职业教育培训服务的制度,发挥攻坚经费的效能。
从2008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教攻坚的比例不得低于30%;职业院校的学费收入用于职教攻坚的比例不得低于30%。各级财政、办学主管部门不得以学费冲抵财政拨款,或以任何方式提留、挤占和挪用学费。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和民间资金举办职业教育。发改、财政、教育、农业、扶贫、劳动保障等部门都要努力争取上级职业教育和城乡培训资金的支持。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将职业院校新建或扩建校园列入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保障其建设和发展用地,简化审批手续。职业院校教育设施用地按行政划拨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收费按最低收费标准收取。公办职业院校举办的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中“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职业院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提取工资总额2.5%的职工教育经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举办职业教育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职业院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电气享受民用价格。完善职教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农村特困、城镇低保、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家庭的子女及退伍士兵、孤残学生等六类人员就读中职减免学费,积极创造条件对城市中职一、二年级学生资助生活费。
08年是我市职教攻坚的第一年,也是关键的一年,市委、市政府将强力推动,通过市教育、发改、劳动保障、农业、人事、国土等多部门协力,力争实现初中升学率达到86%以上,职普招生比达到5.2:4.8,在校生规模达到5.4万人;民办职业教育规模达到地方职业教育总规模的41%以上。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万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万人次,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10万人次。通过培训使城乡劳动者获得职业资格证的达到2万人次以上,获得职业培训证书的达到10万人次以上等目标。
院宣 转载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