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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08-31
全院教职员工:
由于财务处业务工作关系变动,银行代发的各项津补贴(包括:课时津贴、辅导员津贴、岗位津贴、系部创收津贴等)由原来的工行代发转为建行代发,原工行卡(折)仍保留,用于财政直发工资(退休人员原工行卡不变)。建行卡已由财务处统一办理完毕,请教职员工在各系部办公室或财务处领取。另请各系部相关人员尽快到财务处拷取建行卡号清单。
附:1、用卡须知
2、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名单(请于9月20日之前交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 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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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个人所得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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