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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至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2015级班级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5-07-14

乐职院教【2015】16号

院属各系(部)、处(室):

为了保证2015至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对各系(部)上报的2015级2015至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内必修课程、限选课程及任选课程教学及实习任务安排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查通过后的教学及实习任务发给你们,请按照如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教学任务安排遵循先专职、后兼职教师的原则安排教学任务;校内兼课教师原则上周学时不超过8学时,超过8学时按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外聘教师聘用按学院[2006]34号文件要求进行,系审核后于2015年9月8日前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后安排教学任务;

三、专周实训每周按26学时安排教学任务。

四、 “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安排由思政部拟定,于2015年9月5日报教务处审核后执行。

五、以教研室为单位认真研究讨论制订学期课程授课计划→教研室主任初审→系教学主任审查后执行→交各系(部)教务管理办公室存档。

六、各系(部)于2015年7月13日前将教师教学任务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审批后通知每一位任课教师。各任课教师在开学前完成前四周课程教案等准备。

附件:2015至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2015级各班级教学任务安排表

教务处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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