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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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