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机电系刘学权同志申报“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的公示
公告发布日期:2018/4/11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有关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227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拟推荐“四川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刘学权同志申报“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公示期为5天,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4日止,教职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监察审计处、人事处实名反映。 监察审计处电话:2273012 人事处电话:2272644 18990601331 人事处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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