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②认真学习7月1日出版的第13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上的重要讲话。④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⑤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复旦大学《共产党宣言》展示馆党员志愿服务队全体队员的回信。
二、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①学习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②认真分析梳理前期收集的党组织换届台账,按照“消化存量、不添增量、应换尽换、年内销账”总体思路,推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要求落到实处。
三、党员发展工作。①按照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统筹做好2020年度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②抓好发展党员培训、督导和检查等工作,督促基层党委从严从实搞好政治审查,确保每名新党员都是政治合格、质量过硬的先进分子。③各地各单位各行业系统分管领导和业务科(股)室要深入联系点加强指导,重点抓好优秀农民工党员专项发展计划。④持续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违规违纪等问题。
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①按照《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乐市组通〔2020〕26号)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及时将工作开展动态报市委组织部。②按程序做好上半年省、市党内关爱帮扶资金发放工作,积极配合县(市、区)委办公室做好市委领导走访慰问工作,做好宣传报道,7月10日前上报关爱情况和相关照片。③结合村建制调整等工作,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8月底前将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调整到位。④按照《关于开展党务干部能力提升网络在线测试的通知》安排,组织党务干部参加第二季度在线测试,根据参与情况和测试结果,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提升学用实效。⑤按照《关于推荐报送党员教育培训教材的通知》和《关于征集全市党员教育电视片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课件的通知》,结合实际把握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⑥按照《“党课开讲啦”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庆祝建党99周年,录制报送精品党课课件和微党课视频。
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各县(市、区)要回顾总结半年来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查缺补短,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①党委组织部要会同城乡基层治理办召开一次年中总结分析会,梳理半年来在机构运行、工作推进中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②对城乡社区和村民小组开展一次全覆盖统计摸底,为下一步改革工作打好提前量。③对已申报的省市两级城乡基层治理示范点位建设方案再细化,开展常态化督促指导。④召集相关部门对城乡基层治理集中攻坚项目进行一次集中研究,实行项目化管理,突出创新探索、大胆实践,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成果。⑤聚焦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运行分析。⑥抓好“常青树”干部队伍管理,定期了解干部履职、心理、待遇保障等方面情况。⑦持续加强“乐山基层治理党旗红・随手拍”短视频拍摄制作工作,对标省市要求,在保证每月上报不少于4条的基础上,注重提高作品质量。⑧深入挖掘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经验,加强“乐山基层治理党旗红”典型案例报送力度。
六、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工作。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乐山高新区党工委要提前谋划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①建好便民服务代办点,严格落实民事代办等制度,在被撤并村适当保留便民服务点,并安排村干部轮流值班。②建好用好盘活党群服务中心,对原撤并村活动场所要研究盘活利用措施,对新村活动阵地进行亲民化设置。③加强过渡期班子运行管理,全面落实坐班制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制度。④适时启动村民小组合并,选优配强村民小组长,鼓励符合条件的村民小组设立党支部,推行村民小组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⑤完善农民工信息管理平台,重点核实核准村数村名、村干部等信息,省委组织部将于7月6日调阅各地数据,并作为相关工作进展依据。
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①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乐山高新区党工委要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市上统一安排,抓紧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工作。②针对前期市级督导第一批中省集体经济扶持村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③总结推广一批中省集体经济扶持村典型案例,按照村情概况、主要做法、经验启示格式,撰写形成适合外宣的案例材料(附2—5张照片),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每月每县至少报送1篇。
八、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回头看”和村党组织评先定级活动。①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乐山高新区党工委要针对去年集中整顿情况开展一轮“回头看”,逐一梳理限期整改问题,将需要持续解决的问题纳入今年整顿范围滚动整顿,全面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按照整改时限抓好整顿提升、巩固提高。②高度重视评先定级工作,按省上评先定级工作方案提前研究谋划,对标评分细则全面摸排、储备一批5A、4A、3A评选对象,待省上评先定级工作通知下发后,赓即正式开展评选工作。
九、城市基层党建工作。①根据省上工作进度安排,及时做好社区优化调整工作,持续推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②以城乡结合部、集中安置区、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社区为重点,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城乡结合部、集中聚居点治理水平。③有关县(市、区)抓好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风平浪静。
十、机关党建工作。①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认真抓好自查自纠,立说立行抓好问题整改。②进一步规范机关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③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和业务测试,着力解决不会抓的问题。④采取多种形式全覆盖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检查指导,重点解决“灯下黑”、二级单位党建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
十一、公立医院党建工作。①认真落实《乐山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医院领导体制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党组织和党务工作机构设置。②压实医疗战线党组织岗位责任,团结带领医务工作者全力以赴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国企党建工作。①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和省上39项重点任务。
十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①聚焦“党建强、发展强”目标,根据两新组织党建示范园区楼宇创建工作方案,稳步推进示范园区楼宇创建工作。②督促指导重点企业联络员、驻企服务员、党建指导员每月定期到企业开展工作,不断优化服务企业水平。③坚持党建引领,因地制宜、因企(社)施策,统筹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参与城乡基层治理。④按照“动态清零”要求,对有固定经营场所、有10名以上员工、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公企业和从业3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开展摸底排查,“一企一策”制定党组织组建方案,集中攻坚“两个覆盖”,推动年内实现非公企业50人以上有党员、100人以上有党组织,30人以上实体性社会组织有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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