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①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卷、第二卷作为一个整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③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工作要求,把防汛减灾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践平台,全力做好防汛减灾工作。④认真学习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①实行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清零”工作月报制,对未按期换届党组织加强督促提醒、沟通协调和政策指导,确保按期换届要求落到实处,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属党委(工委)于每月30日前报送相关工作台账。②采取电话抽查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坚决防止“台账换届”“纸上整改”。③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机制,层层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信息台账》,提前6个月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进行提醒,做到不遗不漏、应换尽换。
三、党员发展工作。①按照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统筹做好2020年度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确保三季度完成指导性计划的80%。②抓好发展党员培训、督导和检查等工作,督促基层党委从严从实搞好政治审查。③各地各单位各行业系统分管领导和业务科(股)室要深入联系点加强指导,重点抓好优秀农民工党员专项发展计划落实。
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①落实从严治党规定相关要求。年内县(市、区)和市直属党委(工委)必须组织1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拟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按要求抓好定期研究、年度报告等工作。②沙湾区、井研县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8月20日前完成谈心谈话、动员部署、业务培训等工作。③按照《关于开展党代表走访小微企业和困难群众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8月15日前报送走访情况报告(附党代表重点意见建议)和统计表。④根据第七届“乐山好干部”推荐评选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层层推荐工作。⑤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展示各地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规范开展活动情况,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⑥在纪念馆、博物馆、重大项目一线、乡村振兴示范点、集体经济扶持村等基础上深化拓展、因地制宜、分层分类创建一批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⑦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基层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乐市组办〔2020〕21号)要求,分期分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集中培训,推进落实全年25%的基层党员培训任务。⑧按照《“党课开讲啦”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本行业特色资源,录制报送一批具有特色的精品党课课件和微党课视频。⑨按照《关于推荐红色教育微党课的通知》要求,聚焦革命传统教育,大力挖掘身边红色教育微视频,积极组织推荐上报。
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治理办的统一归口管理,提升治理办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水平,发挥统筹协调、督促督导作用,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①党委组织部要认真落实《关于县(市、区)组织部归口管理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五条措施》,做好工作共商、干部互培、人员融入等工作,尽快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②加强对已申报市级城乡基层治理示范培育点位指导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督促各示范点位培育对表按时推进。③对标2020年城乡基层治理要点“六大行动”,全面梳理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完成进度,做好提前谋划和“补短板”工作。④聚焦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运行工作。⑤持续深化“常青树”行动,进一步探索推动“常青树”行动向乡村两级纵深开展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常青树”干部半年述职测评。⑥持续加强“乐山基层治理党旗红・随手拍”短视频拍摄制作工作,对标省市要求,注重提高作品质量。⑦深入挖掘各自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经验,加强“乐山基层治理党旗红”典型案例报送力度。
六、村党组织评先定级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乐山高新区党工委要按照省、市下发通知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对照省上评先定级评分标准,对所有村进行一次摸排评估,初步掌握一批分值达到评选5A、4A、3A级的村党组织,对拟申报为先进级次的村党组织抓紧对标补短、巩固提升,为今年评定工作打好“提前量”。
七、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回头看”。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乐山高新区党工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强化整顿力度,对乡镇“回头看”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存在问题的村党组织整顿彻底、问题不反弹。8月10日前,要将开展“回头看”及整改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8月底前,市委组织部将开展随机抽查,对工作敷衍、整改不力的进行点名通报批评。
八、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乐山高新区党工委要大力抓好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尤其是抓好中省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确保第一批中省集体经济扶持村资金拨付足额到账、项目稳定推进、产生稳定收益,市委组织部将对第一批扶持村项目开展一次整改“回头看”。同时,要整合多方资源,抓好第二批扶持村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年底达到保值增收目标。
九、抓紧落实领导干部包村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乐山高新区党工委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要求,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明确每一个村的具体包村领导,并建立包村工作台账,定期更新完善有关内容。要特别注意,此项工作是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不能以县领导包乡镇代替包村,不能以县直部门包村代替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9月底前,各地要将领导包村的有关文件、台账报送至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①根据省上工作进度安排,及时做好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优化调整工作,不断强化街道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责,推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②以城乡结合部、集中安置区、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社区为重点,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城乡结合部、集中聚居点治理水平。③有关县(市、区)抓好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风平浪静。④制定社区阵地亲民化改造“三年计划”,8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努力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党在城市基层的坚强阵地、党员群众的温馨家园。
十一、国企党建工作。①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和省上39项重点任务。
十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①聚焦“党建强、发展强”目标,根据两新组织党建示范园区楼宇创建工作方案,稳步推进示范园区楼宇创建工作。②督促指导重点企业联络员、驻企服务员、党建指导员每月定期到企业开展工作,不断优化服务企业水平。③根据《关于实施“五化联动”统筹推动两新组织参与城乡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要求,因地制宜、因企(社)施策,统筹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参与城乡基层治理。④开展两新组织“两个覆盖”攻坚行动,对有固定经营场所、有10名以上员工、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公企业和从业3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开展摸底排查,“一企一策”制定党组织组建方案,集中攻坚“两个覆盖”,推动年内实现非公企业50人以上有党员、100人以上有党组织,30人以上实体性社会组织有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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